官司打贏了對方卻沒錢該怎么辦?被執行人名下沒有車、房、存款,表面上一無所有,法院要終結本次執行時,你可千萬別著急同意,遇到這種情況,對方很可能將財產轉移了,趕緊找我們深圳收債公司去申請財產調查令,看看他配偶名下有沒有財產,如果有,就可以進行析產執行。
調查下他未成年子女名下有沒有財產,如果有,也可以分割執行,而且他的養老保險,住房公積金,甚至保險、理財等財產都可以拿來執行,讓你的錢不再打水漂。首次執行的三到六個月是強制執行的關鍵期,所以遇到這種情況,一定要記住申請財產調查令,讓對方的財產無處遁形。
執行案件終本了,這錢就拿不回來了嗎?想要恢復執行,有以下四種方法,快看看您的案子適合哪種方法?
第一,督促法院對被執行人進行網絡查控,案件終本五年內,法院應每隔半年通過網絡查控系統,查詢一次被執行人的財產,如果發現新的財產線索并經過審查屬實,法院應當恢復執行。
第二,翻閱卷宗,查看法院在查詢、扣押、凍結、拍賣等執行過程中是否存在違法,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2條,申請人可提出執行異議。
第三,主動向法院提供財產線索,法院會對有效的財產線索進一步調查核實,繼續執行。
第四,申請追加被執行人,進一步擴大執行主體,對于符合條件的法院應當予以恢復執行。如果您的案子也遇到執行困難,可以給我們深圳債務公司留言,看看我們能不能幫到您。